第一,长时间占用非最右侧车道行驶。根据瑞典交通法的规定,在时速高于70公里的路段,所有车辆原则上必须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超车、车道排队或者道路标识有其他指示的除外。违反这一规定的,将被处以500克朗罚金。
昨天警察在Södertälje 与 Salem之间路段执法时发现,长时间占用中间车道的现象很常见。警察截停了一位中间车道行驶的男子,在初步调查的报告中,警察这样写道:“他们尾随这位驾车行驶在中间车道的车主2-3分钟,尽管事实上道路很顺畅,而且右边车道车流稀疏,该男子仍然以70公里的时速行驶在允许100 公里时速的高速公路上。”警察把他截停后开出了一张500克朗的罚单,但他否认交通刑事犯罪。本案将被递交到Södertälje地区法庭审理。
第二,跟前车太近。行车时必须调整与前车的合理距离,这样在减速或停车时就不大容易发生追尾事故。一个简单的经验是“三秒规则”,即与前车保持至少三秒的距离。行车时跟前车太近,将会被处以2000克朗罚款,并且有可能被吊销驾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