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路透社报道,西班牙政府周二批准了一项将未经明示同意的性行为定义为强奸的法律议案,这项新的法律是一项立法改革的一部分,该改革将加大对性骚扰的惩罚力度,并要求为受害者建立更多的支持系统。
五年前,五名男子在潘普洛纳奔牛节上轮奸了一名18岁的女子,引发了全国的愤怒,公众纷纷呼吁政府改革有关性暴力的法律。
该议案仍需议会批准,但预计会在今年年底获得通过。
根据“同意就是同意”(yes means yes)的模式,任何未经同意的性行为都被视为强奸。这项规定将使西班牙与瑞典、葡萄牙和英国等其他11个使用类似法律定义的欧洲国家保持了一致。
西班牙政府发言人Maria Jesus Montero在新闻发布会上说:“新的法律旨在将受害者置于公众反应的中心。”“沉默或被动的半推半就并不意味着同意。”
根据现行法律,行为人必须使用暴力或以攻击为恐吓才能构成强奸。
在现行法律下被视为微罪( misdemeanours)的跟踪和街头骚扰行为,根据新法将成为犯罪(crimes);此外,对女性实施割礼也被规定为一种犯罪。
为威吓类似于那件震惊西班牙的团伙犯罪的发生,轮奸将被视为加重处罚的事由,最高可判处15年监禁。
与此同时,新法要求设立一个24小时的性侵热线和专门为未成年受害者设立的儿童之家。
西班牙长期以来一直试图将自己定位在性政治的前沿,反对普遍盛行的大男子主义。2007年,该国将同性婚姻合法化,并在2004年引入了开拓性的性别暴力法。
上周,西班牙内阁还通过了一项法律草案,14岁以上的人无需医疗诊断或激素治疗可以合法改变性别。
周一晚上,西班牙各地爆发抗议活动,以回应上周末在北部城市La Coruna发生的一场似乎是“恐同袭击”中一名同性恋男子被打死的事件。
马德里警方被指用警棍殴打抗议者,西班牙政府表示对警察的行为展开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