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脱维亚政府1月18日决定,从1月25日开始,在公共场所只允许使用医用口罩或不带排气阀门的FFP2级别以上的口罩。
政府决定的这些变化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民众的安全。
医用口罩和FFP级别的口罩是标准化的,且对其有效性有国际规定的具体要求。因此,正确使用医用口罩或FFP级别的口罩可以保证其有效性。而织物口罩则没有特定的要求或标准。
政府的决定修正案规定了一个例外:学生和教育部门工作者将能够继续在学校使用国家提供的织物口罩。对此,卫生部解释说,在教育过程中允许有这样的例外,是因为使用的是专门采购的高质量的织物口罩。所有学生仍可以在公共交通工具上佩戴织物口罩,而在其他公共场所,他们必须使用医用口罩或FFP口罩。7至12岁的儿童可以在所有公共场所继续使用织物口罩。
在一个受控制的集体场合(如工作场所),完全接种疫苗或感染康复的个人也必须戴口罩。
来源:LSM.LV;编译:POLAR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