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29日 12:01

瑞典新的家庭团聚移民的规定已于 12 月 1 日起生效

12 月 5, 2023

瑞典国会 11 月 9 日通过的《外国人法》修正案现已生效。新的修正案涉及基于家庭原因申请居留许可的规则,以人道主义为由获得居留许可的可能性也受到了限制。

(1)除个别情形外,以家庭团聚的原因申请居留许可的,双方原则上必须年满 21 岁。

(2)收紧了家庭团聚邀请人的收入要求。以前,只有在获得居留许可 3 个月后提出家庭团聚申请时,才会有收入的要求。此次修改后的法律删除了 3 个月的规定,这意味着,对家庭团聚邀请人的收入要求,将始自其本人获得居留许可之当日,而不再有 3 个月期限的豁免。也有一种情况例外,即只有当外国人身在瑞典,且对其庇护申请的决定与对相关人员庇护申请的决定同时作出时,才可例外。对于难民,3 个月期限豁免的规定未作修改。

(3)删除了基于特别痛苦的事由(särskilt ömmande omständigheter)授予儿童和某些情形之成年人居留许可的规定,提出了极其痛苦之事由(synnerligen ömmande omständigheter)的概念,并强调在评估 “ 极其痛苦之事由 ” 时,对儿童的要求要低于成年人。

来源:MIGRATIONSVERKET.SE;编译:POLAR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