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10月4日 17:53

欧盟法院裁定:基于性别而遭受暴力侵害的妇女有资格获得难民身份

1 月 19, 2024

欧盟法院 1 月 16 日裁定,因性别而遭受暴力的妇女,有资格获得难民身份,从而有权在欧盟申请国际保护。

根据该法院的裁决,在原籍国因性别而遭受身体或精神暴力(包括家庭暴力和性暴力)的妇女,有资格获得欧盟难民身份。

法院裁决认为,妇女作为一个整体,可被视为属于欧盟 2011/95 号指令意义上的一个社会群体。因此,如果她们在原籍国由于性别而遭受身体或精神暴力,包括性暴力和家庭暴力,就可能有资格获得难民身份。

法院解释说,即使不符合给予难民身份的条件,因性别而遭受暴力的妇女也可能有资格获得辅助性保护(subsidiary protection)。

据 Info Migrants 报道,欧盟法院的这一裁决,针对的是一名自诉遭受家人强迫婚姻的库尔德裔土耳其公民。

在遭到丈夫的殴打和威胁后,这名女子逃到了保加利亚,并提出了国际保护的申请。随后,保加利亚法院向欧盟法院提出了就此事作出裁决的请求。

不过,这名女子后来离开保加利亚,去了德国。尽管如此,法院还是澄清了规则,强调根据欧盟法律,获得难民身份的资格标准,包括基于种族、国籍、宗教、政治信仰或与特定社会类别的隶属关系而遭受迫害的情况。

如果第三国国民因种族、宗教、国籍、政治见解或某一特定社会群体的成员身份而受到了迫害,就有资格获得难民地位。

来源:SCHENGENVISAINFO;编译:POLAR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