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5月3日 20:39

专家解释:在瑞典,应当如何设定出租住宅物业的租金?

4 月 22, 2024

在瑞典,对住宅物业承租人权益保护的法律制度相当完善。如果租金设定不当,物业出租人将面临退回不合理的部分等法律风险。租户协会(Hyresgästföreningen)官网,以及在该协会担任法律顾问的 Jens Wallenström,对出租物业时应当适用的规定进行了解释。

出租一手公寓

根据租户协会官网的解释,一手公寓(hyresrätt)的租金是根据实用价值来协商的。所谓 “ 实用价值 ”,即从租户的角度来看公寓的实用价值。实用价值取决于租户对公寓特点的评价。例如,一套装修简洁、格局合理的公寓,其实用价值要高于同一栋楼中面积相同但格局较差的公寓。在计算实用价值时,要考虑几个因素。首先是公寓提供的好处,其次是与公寓直接相关的设施,如电梯、洗衣房、垃圾归集、车库或储藏室。影响实用价值的其他因素还包括公寓的面积、楼层格局、隔音效果以及公寓所在的楼层等。实用价值的确定,不考虑运行和管理的成本。因此,房东不能因为物业的成本增加而收取更高的租金。

根据该协会律师 Jens Wallenström 的解释,租金的确定,除实用价值外,还可将家具的损耗计算在内,损耗费用通常在 0% 到 15% 之间,但一般为 10%。电费和宽带费也可计算在内,但不能包括家庭保险。

出租自购公寓

根据 Jens Wallenström 律师的解释,自购公寓(bostadsrätt)没有退还租金的规定,所以房东在设定租金时,可以有较大的自由度。如果租客对租金不满意,并提出降低租金的要求。这样一来,你作为房东就有理由做出回应,通知租客解除租约,并可寻找其他愿意支付该租金的租客。所以如果你有一套自购公寓,在确定租金时就会更自由一些。

出租独立住宅或其附属物业

Jens Wallenström 律师解释说,如果出租的是独立住宅或其附属物业(attefallshus),租金的确定适用有关自有住房的规定。房东必须负担资本的成本和运行的成本,收取的租金不超过这些成本。然而,在实践中,自有住房的房东在出租自己的物业时,也有相当大的自由度来确定租金。

来源:SVT.SE & HYRESGASTFORENINGEN.SE;编译:POLAR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