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典议会周三通过了收紧的《国籍法》修正案。根据新法,从 10 月 1 日起,对于申请加入瑞典国籍的年轻人,将增加举止良好的要求,并将对处于弱势地位的儿童和成人的瑞典公民权,实施加强的保护措施。
新法生效后,15-21 岁的年轻人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将不符合加入国籍的要求:(1)有理由怀疑犯有严重的罪行;(2)曾被判犯有严重罪行或多次犯罪;(3)对瑞典的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构成威胁;(4)与侵犯他人的组织或团体有联系。
第 2 点重大的修改是国籍的撤销。根据新法,如果有理由认为本人并不想被撤销瑞典国籍,则可以做出拒绝撤销的决定。
新法还规定,如果撤销儿童的瑞典国籍违背了其本人的最大利益,则不得解除其瑞典国籍。在评估时,必须考虑儿童的意见。对于 12 岁以上的儿童,其本人必须同意放弃瑞典国籍。
此外,新的修正案还统一了瑞典国籍申请的处理权限。目前,希望加入瑞典国籍的北欧国家公民,可以通过省政府政务委员会提出申请。但自 10 月 1 日起,所有外国人的瑞典国籍申请,均将统一由移民局处理。
来源:MIGRATIONSVERKET.SE;编译:POLARZON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