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4月20日 09:26

2019年秋天,原告Laszlo Garamvölgyi 把车停在阿兰达。按照他的说法,他购买了停车票,把它放在了前排副驾驶一侧前风挡里面,但后来他收到了停车罚单。对此他向警察提出了异议,没有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决办法,于是就向法院提出了诉讼。

在诉讼中,原告提出了如下的证据:(1)目击证人(原告的妻子和女儿);(2)银行对账单显示他在当日支付了停车费;(3)放在车内的一张停车票照片,以及显示日期和时间的照片表明拍照时泊车没有超时。

被告提出的证据有:(1)停车罚单;(2)泊车检查员的证词;(3)泊车检查员的照片。

地方法院判决认为,原告的证据是不充分的,因为他与证人之间的家庭成员关系,而且汽车中已付停车费的照片,证人和银行对账单并不足以证明原告为自己的停车交了费。与此同时,法院认为被告提供的证据也不充分,泊车检查员的照片就不能证明原告存在过错。但尽管如此,法院最后还是选择支持了泊车检查员的决定。认为,”泊车检查员的任务是检查是否按照当时的条件合法地进行了泊车,因此泊车检查员的经验和执法常规留给其犯错误的空间非常有限。“据此,法院判决原告败诉。

判决后,原告不服,向上诉法院提出了上诉。在上诉状中,尽管他提到了一位专门研究车型的专家,这位专家证明原告照片中的车与争议中的车是同一辆车。但由于这项决定不能上诉,上诉法院将不会受理此案。

隆德大学专门研究泊车法规的法学教授Boel Flodgren认为,法院的判决值得商榷。他说,这一判决是对证据进行评估而出错的一个例子,事实上,法庭本应更多地质疑停车服务员的证词,而不是原告。这种判决会影响法律的确定性。